委托须知
  一、本公司报告无资质认证章和单位报告专用章及骑缝章无效。
  二、本公司报告无编制人、审核人、授权签字人签字无效。
  三、未经本公司书面批准,本报告不得部分复印、挪用或涂改,完整复制报告未加盖本公司“检验检测专用章”无效,由此引起的法律纠纷,责任自负;本公司将对上述行为严究其法律责任。
  四、本公司报告仅对本次检测的样品负责,检测结果仅对当时现场工况及环境状况有效,对样品与数据的符合性负责,对于检测结果的使用、使用所产生的直接或间接损失及一切后果,本检测单位不承担任何经济和法律责任。
  五、若对检测结果有异议,应在留样期(见相关标准和规定)向本单位提出,逾期不予受理。
  六、本检测单位保证检测的客观公正性,对委托单位的商业信息、技术文件、检测报告等商业秘密履行保密义务。
  七、不可重复性实验、不进行复检,委托单位放弃异议权利。
  八、本单位对该报告内容负责解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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